2021年5月,成都發生電動自行車于電梯內或小區樓棟內燃爆事故,引起了社會各界的廣泛關注。9月20日,北京市通州區一小區由一名租戶于家中給電動自行車充電造成爆炸起火,五人殞命。電動自行車火災發生后,成都、北京、濟南多地隨即出臺相關政策,禁止電動自行車上樓、上電梯。然而該政策在實際執行中卻矛盾不斷,“電動自行車禁入樓棟”成為了新的民生痛點。
以武漢為例,早在2019年漢口發生電動自行車自燃事故后,武漢就開展了多次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隱患排查活動,但電動自行車入梯入戶屢禁不止,電動自行車火災也時有發生。要想解決弊病,溯源求本方為良策,隱藏在民生痛點背后的多方原由需要認真思考。
車行:事故緣在貪便宜?
記者走訪位于武昌區的愛瑪、新日、雅迪等幾家電動自行車專營店看到,大部分顧客在選擇電動自行車時會看重電池。對于市場上主要在售的鉛酸電池和鋰電池之間的區別,店員表示,鋰電池較為輕便,充電速度更快,且續航時間長。但因為鋰電池價格相對較貴,所以鉛酸電池電動自行車的銷量更好。
據走訪的專營店店員介紹,一線品牌在電池和外殼上都做了防火設計,目前多發的電動自行車爆炸主要在于消費者貪圖便宜,購買“雜牌”所致,“規規矩矩買個鋰電池的電動自行車至少得花2000元以上,有的人恨不得只花1000多塊錢就買過去?!彼麄兺嘎?,市場上有些電池是小作坊生產,含鉛量非常低,充電容易起火。且如果充電器和電池不適配,比如用鉛酸的充電器給鋰電池充電,就有起火的風險。
社區:配套設施難題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居住區規劃設計標準》,居民區在規劃建設時,應考慮到非機動車類的停放與管理事宜,設置屬于非機動車的停車庫與便利的充電設施。但在這一標準成為行業普遍共識之前,開發商們出于利益考量通常會盡可能多地拓展建筑用地空間。因而,在小區公共空間的規劃中,電動自行車的充電與停放設施似乎也常被剝離于小區整體規劃之外。這為電動自行車禁止入樓棟的管理難題埋下了伏筆。記者走訪了位于中南民族大學附近的幾個社區,無論是開放式的南湖時尚城小區、政苑小區,還是封閉式的八一花園、金地天悅小區,均存在上述問題。電動自行車充電站距離遠、配置不足是普遍問題。像政院小區,并未設置公共充電樁,居民要么去隔壁小區的充電站充電,要么就是用家用電給電動自行車充電。今年年初,由某共享電瓶公司安裝在后街中間的兩個共享換電箱,為政苑小區的居民提供了第三個選擇。盡管用電平價,但共享電瓶所運用的鋰電池快充技術和可拆卸電瓶裝置并不適用于所有電動自行車,目前仍有近半數電動自行車使用的是鉛酸電池,其電瓶內置于車身,并不能輕松拆卸。
此外,解決電動自行車入戶難題所需要解決的不僅是充電難的問題,停放管理也是居民關心的重點。
像金地天悅、八一花園等封閉式小區,公共設施完備并注重綠化。但除去草地、道路和公共設施面積,留給電動自行車停放的空間不夠充足。因此,單元樓門口、樓棟內的大廳、走廊便成為了居民的電動自行車停放點。物業公司雖進行了多次整改,但收效甚微。
物業:服務質量亟待提升
記者走訪這些小區時發現,對于電動自行車的管理,不同的社區雖然管理力度和效果不一,但面臨的管理難題是同樣的。
首先,由于缺乏明確的法律法規和法律強制力的權威效力,居民們對于電動自行車違規充電的危害認知常浮于表面,認為把電動自行車推入電梯和家中僅事關自身,別人無權干涉。這便給物業管理部門開展電動自行車管理與整治活動帶來了許多障礙。而物業管理部門開展管理工作時,常以宣傳教育為主,張貼安全告知書和消防提示公告來提醒民眾注意電動自行車使用安全。
許多居民都反映,物業公司對電動自行車禁入樓棟的管理效果十分疲軟。對此,相關物業服務人員也深感無奈。在武漢市對于電動自行車禁入樓棟的法律法規空白的情況下,他們也沒有權利隨意挪動業主的車輛和采取懲戒性措施,只能選擇張貼公告、溫和勸服的宣傳教育類方式,畢竟稍有不慎就可能引發與居民的激烈沖突。
缺乏法律約束與強制力的保證,讓對電動自行車違規充電、停車行為的管理處于“說教不夠,懲罰不行”的尷尬境地。而要破除管理的兩難困境,加快推動電動自行車禁入樓棟有法可依,賦予管理部門相關管理職權勢在必行。
其次,要解決電動自行車禁入樓棟的難題還需要加裝電梯安全裝置,既為預防災情,又為有效阻斷電動自行車入梯入戶。
日前,武漢市洪山區已有兩個小區都已經過業主投票表決,同意業委會或物業用小區的公共收益安裝電梯防電動自行車進入自動停梯裝置。這套“阻車”裝置能夠探照到電動自行車,并發出提示音,電梯門就會長開不關,電梯便會無法運行。而記者采訪的金地物業也正在考慮加裝電梯內電子煙霧報警裝置和遇災自動淋噴裝置,并結合視頻監控共同管理。
但不是所有小區都能對此達成共識。記者在走訪南湖社區居委會時發現,由于南湖時尚城小區和政苑小區的居民對物業服務不滿意,居民與物業公司人員時常發生口角沖突。據南湖時尚城小區居民說,社區充電棚旁設有專門管理電動自行車車棚的保安亭,但空有其亭,不見其人,更談不上對電動自行車的切實管理。記者曾多次前往該社區的充電站觀察,確實看不到管理人員,充電棚里總是堆放著很多充電線和許多未充電的電動自行車,歪七扭八地占據了棚里不算寬敞的空間。棚外,貼有“外來車輛臨時停放點”的紙質告示下,堆放著許多積滿灰塵的破損電動自行車,它們大都被拿走了電瓶、車座外翻、電線外露。此外,在小區多個側門通道口內,許多電動自行車簇擁著地堆放在“禁止通道內停車”的紙質告示下。
無論是業主平攤費用加裝電梯安全裝置,還是對電動自行車停放的防火防盜管理服務,都需要居民與物業公司之間有良好的互動和信任。騰訊房產發布的《2021中國物業服務調查報告》顯示,84.72%的業主對自家小區的物業服務評分為不合格。顯然在物業與業主矛盾日趨激烈的當下,電動自行車管理難題就更難解決了。這還需要物業公司切實提高服務水平,取得業主的認可。
居民:安全意識讓位于個人便利
要解決電動自行車禁止入梯入戶的難題不僅需要設施、監管、立法的的到位,更需要民眾的配合。
記者走訪八一花園小區時發現,縱使該小區每個單元樓下都設有屬于電動自行車的地下停車場和充電樁,且受訪的小區居民介紹該小區物業公司已在切實履行電動自行車管理工作,但樓棟里仍有居民將電動自行車停放在一樓大廳的報紙箱前、走廊過道旁。在某棟一樓的開放式儲物空地里,甚至看到有私接插板給電動自行車充電的行為,而車旁邊放置了許多兒童玩具,多為易燃物品,一旦起火后果不堪設想。
在管理部門對電動自行車的綜合管理與整治活動中,居民與管理人員的摩擦時有發生。最近頻發的電動自行車于電梯內燃爆事件引發了社會廣泛關注,不乏有居民站出來勸阻電動自行車入梯入戶的行為,但仍然有居民強行推電動自行車進入電梯,引發沖突。
僅靠外部管制并不能從根本上破除電動自行車入梯入戶的困局,加強對民眾的法制道德教育,促使居民更好地理解電動自行車禁入樓棟的意義,需要常抓不怠。
管理:需完善長效協作監管機制
武漢市在2019年出臺《武漢非機動車管理辦法》后,于2020年和2021年補充了管理新規,針對停車與充電停放作了進一步細化,要求城管部門加強停放場所設置與秩序維護、消防部門監管符合消防安全的集中充電場所,物業服務企業加強防火檢查。
武漢市洪山區房管局連接著市房管局與洪山區物業,同時監督洪山區物業規范其業主電動自行車安全擺放行為。當武漢市房管局發布整治電動自行車進小區的公告時,武漢市洪山區房管局便會配合與洪山區物業聯合執法,履行巡查、勸阻、上報的義務,但其工作在實際落實中存在著許多阻力。
據洪山區房管局物業科呂女士表示,經過政府相關整治電動自行車進小區樓道的政策下發、聯合執法等舉措后,居民有所觸動,“改變只能是一時的,整改過了一段時間,他(居民)又有需求,電動自行車位置還是不夠,充電樁也不夠,或者電動自行車被盜了,就仍然會把車往樓上推?!比绾巫尳麡侨霊艄ぷ鞒B化成為擺在監管部門面前的難題。
在完善電動自行車設備配置與改造升級方面,相比于規劃較好、設施較為完備的新式小區,在老舊小區開展電動自行車禁入樓棟管理更為棘手。由于老舊小區的場地有限,加裝充電樁常常與停車場重疊,車輛擺放混亂,推車入庫充電非常麻煩。這就需要規劃、城建、消防等方面的專家共同攜手,將電動自行車充電停放設施場所改造作為一個整體性問題考慮,既要研究增設電動自行車車棚建設地方標準,又要因地制宜地把握新舊小區的改裝思路,積極推進充電樁安裝力度,滿足居民電動自行車規范停放、充電的需求。還需要相關監管部門協作監管,及時督察、實地查看電動自行車集中充電區,對存在安全隱患的地方要進行立行立改,營造安全的充電環境。
除了設備配置建設、社區治理監管,消防安全教育也是協作治理的關鍵環節。記者在走訪武漢市洪山區卓刀泉消防救援站時了解到,武漢市洪山區卓刀泉區域因電動自行車不安全使用而導致發生火災事故的現象少有發生,部分源于該消防中隊聯合物業對電動車的規范停放、安全充電等問題進行了有效的宣傳。該消防隊通過線上+線下的模式來普及電動車消防安全知識,以張貼警示掛圖、開展社區安全知識講座、短視頻宣傳等方式,提醒群眾注意消防安全,引導廣大人民群眾增強火災防范。同時將對物業進行知識宣講并開展相關事故救援的培訓,提高預防和處置電動自行車火災的能力。
人大:地方立法推進中
日前,多地人大代表針對電動自行車禁入樓棟管理難題在全國“兩會”期間提出過相關立法提案建議,例如第十三屆全國人大代表張紅偉就提出過:“修改現有政策法規,并嚴厲查處電動自行車違法違規行為,再結合各相關部門,根據制定好的法律法規采取管理糾正為主、處罰教育并舉的方式,把電動自行車管理列入常態化管理,同時還要全方位提升電動自行車安全隱患宣傳教育,共同制定安全隱患教育宣傳方案,從各企、事業單位到工業園區再到小區居民樓等各個重點范圍,聯合物業、業委會等相關部門,一同實現安全隱患教育及安全意識規范到個人的宣傳效果?!鄙虾J腥舜蟠碓o也建議:“從電入手”消除隱患,加強源頭管控綜合治理。其中重要的是因地制宜完善充電設施建設,可以在居民樓電梯或樓道安裝淋噴裝置、自動報警裝置、結合視頻監控共同管理,還可以聯合相關部門一同新增電動自行車充電設施,有效減少居民電動自行車“進樓入戶”“人車同屋”“飛線充電”等問題帶來的消防安全隱患,“集中充電場所、充換電柜建設也是不可忽略的一大問題,只有從充電這個根源問題解決人民的需求,這類違規違法的問題才能從本質上得以解決?!痹o說。
提出提案與建議是解決電動自行車禁入樓棟困局的第一步,但如何真正落實到基層、落實到人民,還需要人大代表用心跑基層和各個相關部門協同合作。武漢市青山區青和居社區是一個成立六年的棚改社區,也是武漢市最大的公租房小區,常住人口8000多人,社區居民日常依靠電動自行車出行,小區電動自行車停車位與充電位緊張。武漢市區兩級人大代表、青和居社區黨委書記桂小妹擬將屬于開發商的小區停車位改造出電動自行車充電停放區。但動用小區停車位手續繁雜且審批時間較長,短時間內無法解決問題,于是桂小妹將此事與武漢檢察院溝通,市檢察院了解后積極與開發商溝通,最終,開發商結合居民實際需求,優化了辦事流程,加快了審批時間。同時,桂小妹還申請了惠民資金,使得整個項目得以順利完成。
質檢:偏差與規則缺口并存
加強電動自行車禁入樓棟管理,實質上是一種被動的事后管理。行業監管的疏漏將風險轉移給消費者,不可避免地增加了尾端管理的難度。如此一來,管理的環節與成本增加了,風險與壓力卻不降反增。因而,只有在電動自行車行業發展中的亂象得到有效監管和治理之后,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才能得到真正有效的保護。
根據2018年市場監管總局、認監委發布的《關于發布電動自行車產品由許可轉為實施強制性產品認證管理安排》的公告,電動自行車產品出廠前必須實施3C認證后才可流入市場。關于電動自行車質量的實際檢測情況,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檢測機構從業人員談到,目前監管機構主要從兩個方面進行產品質量監管:在生產領域,對申報CCC認證的電動自行車廠家進行產品一致性檢查和必要的工廠質量保證能力檢查,即對照CCC證書檢查廠家在實際生產過程中生產符合性的落實情況和質量保障能力情況;在流通領域,由市場監管部門委托有資質的檢測機構對市場上銷售的電動自行車進行監督抽查。在檢查或監督抽查過程中發現不符合或不合格的電動自行車,則會暫停生產相應型號產品,若發現已經流通非合格電動自行車,則會采取由生產廠家召回等處置方案。
截至2020年9月,經過國家認監委公布的共有六家3C認證機構,26家認證實驗室。生產廠家只需任選其中一家實驗室進行檢測,通過檢測后即可去任意一家認證機構獲得3C認證。但在這些環節中,不同機構的檢測標準、電動自行車通過檢測的難易程度等是否統一尚不得知。
一邊是新車上市前的質檢標準或存在著幸存者偏差式邏輯漏洞,另一邊是二手電動自行車交易市場在毫無質檢標準制約的無序環境中野蠻生長。當前,市場上流通的二手電動自行車的售前檢驗流程均由售賣方決定,其標準根據個人經驗和逐利需求而有所不同,這便可能帶來二手車輛的性能和安全難以保證和事后維修的責任主體認定不明。
記者在走訪時發現,檢驗、銷售二手電動自行車的流程極為簡單,車行老板只需對其進行簡單檢查,再按照其外觀磨損、零件磨損程度進行估價即可。部分車行老板還稱,檢驗只需要“看二手電動自行車跑不跑得起就可以了”“不需要對二手電動自行車電池進行專門的監測”。據部分商家透露,某主營學生業務的二手車行所賣的二手電動自行車以要價便宜來吸引大量學生顧客,但車輛品質較差,經常需要修補零部件。一位從該處購入二手車的中南民族大學學生印證了這一說法。在記者走訪南湖時尚城周邊車行時,有一位居民提供了附近一家售賣二手電動自行車的車行在今年7月因鋰電池充電起火的視頻。
除了線下購車,很多消費者會選擇去線上交易平臺尋購電動自行車。據了解,部分網絡購物平臺上售賣的部分便宜一手電動自行車魚龍混雜,多無質保無售后,甚至沒有正規鋼架號(類似車輛的身份證),安全性能難以保障。二手交易平臺如“閑魚”售賣的二手電動自行車,在發布售賣信息時,只需要上傳電動自行車圖片信息與填寫電動自行車品牌和成色即可,對于電動自行車的安全性能檢測問題并無具體規定,消費者只能憑著個人經驗盲選。
電池:無需強制認證之下的安全閥門
電動自行車的電池大體分為鉛酸電池和鋰電池兩種。和鉛酸電池相比,鋰電池的能量密度比更高,化學元素更活躍,電解液也更易燃燒。一旦出現熱失控,鋰電池極易引發爆炸。
電動自行車的零件部分均為強制認證產品,但電池和充電器均無強制認證。根據《市場監管總局關于優化強制性產品認證目錄的公告》(2020年第18號),電動自行車電池和充電器均不包含在強制性產品認證目錄中。這意味著,除了對電動自行車的關鍵零部件按照《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范》(GB 17761-2018)進行檢測之外,電動自行車的電池和充電器均不需要單獨獲得3C認證。當問及國家是否會對電池進行介入監管時,某質監所的工程師告訴我們,電池有專門的安全標準,包括電池的洗滌、碰撞、低壓、高溫、針刺等,但在質量強制認證方面,國家只對電池容量有要求。由于電池無需強制認證,市面上所允許流通的電池品質參差不齊。目前,在電動自行車行業內,整車企業大都不會自己生產電池,而是向電池廠家直接定制、購買電池或采購單個電池再進行組裝。頭部企業通常會與星恒、天能、超威等廠家合作,由其提供電池。一些生產汽車鋰電池的大廠,會將電壓相同、內阻一致的電池打包、組配好賣給汽車整車廠,而把內阻、電壓參差不齊、配不上組的電池賣給一些沒有鋰電池生產資質的小廠。這些小廠直接將電池串并聯、打包,做成電池組,再賣給一些小品牌電動自行車整車廠和諸如維修點、銷售門店等二級市場。而一個電池組里電池間的差異很大,則會在一定程度上增加燃爆可能性。
針對此種現象,清華大學法學院副院長余凌云教授表示,法律上規定電動自行車包括其電池組組裝的要求本身就應為合格產品,對于商家出于利益驅動使用不合格產品的現象,最重要的是在于執法,加強司法監督,加強安全教育。
與此同時,拆卸重組后的電池也存在著安全風險。針對這類電池,目前市場上并沒有統一管理規范。清華大學教授、中國自行車協會電動自行車首席專家馬貴龍曾表示,自改裝高電壓、大容量的電池,會帶來消防安全的隱患。我們調查走訪發現,部分電動自行車車主如外賣跑腿騎手出于對速度的考量,要求車行解除速度限制,選擇更換舊電池,甚至選擇非法改裝電池。且市場上不乏有商家出于逐利為顧客提供改裝服務,如在電池更換過程中選擇與原車并不匹配、大容量的電池組,則大大增加電池燃爆的可能性。武漢市在針對電動自行車改裝、加裝動力裝置和拆除改動自行車限速裝置上做出了法律規定,但在電池加裝、更換方面仍有待補充相關規定。
前述檢測機構從業人員也強調,電池本身為耗損性產品,其充放電性能和安全性能會隨著使用時間的推移而下降,如果發現電動自行車電池長時間充不進去電或者充滿電后很快消耗完,或者發現電池鼓包、外形發生明顯變化,需要及時更替以保障用車安全。但據記者了解,大多數車主常在電池老化影響使用時,才會去檢修換新。出于安全考慮,消費者應增強定期檢修和更換電池的意識。
創新:市場機制和保險機制共同發力,助推行業革新
據悉,有關部門正在加快制定鋰電池質量標準填補監管空白。9月29日,全國自行車標準化技術委員會發布了征集《電動自行車用鋰離子蓄電池安全要求》的通知。但電動自行車流入市場后的質量監管問題卻難以找到治本之策。電動自行車作為一種低值易耗品通常3~6年需要更換,而車檢費用較高,推行定期車檢并不現實。武漢大學質量發展戰略研究院副教授張繼宏表示,要想解決電動自行車檢測成本高、電池質量安全保障難的問題,比較可行的是利用市場機制和保險機制。他介紹了目前正在試點并有望在未來普遍推廣的車電分離模式,即用戶只需購買車架,通過第三方租賃平臺來更換電池。這樣一來,既減少了用戶的購車開支,也提升了充電的便捷性和安全性。2018年深圳猛犸電動科技公司成立,隨即進軍電動自行車市場,首度在業內提出“車+電池+充換電”的一體化解決方案,引領行業新風向。而后中國鐵塔集團也與中國郵政、美團、順豐等外賣、快遞集團客戶開展了戰略合作,助力行業轉型升級,截至2021年8月,中國鐵塔換電業務在國內開通城市已超260個,部署換電網點超過四萬個,服務用戶突破50萬。換電模式有望成為未來電動車安全充電的重要突破口。
2019年3月20日,國家市場監管總局、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三部門聯合發布了《關于加強電動自行車國家標準實施監督的意見》,其中第六條“切實保護消費者權益”條文中提到了“鼓勵電動自行車所有人購買保險產品”。針對目前電動自行車保險沒有強制保險法律規定的現狀,張繼宏建議,國家要出臺電動自行車電池的強制保險制度,如果電池引發了火災等事故,就由保險公司來承擔責任。同時他指出,換電模式目前還存在著難點,“這幾年是交替期,既有的模式與新模式存在沖突,現在更多的是通過以舊換新,讓用戶更快進入到新模式中來?!?/p>
綜上,造成電動自行車禁入樓棟令行不止的因素來源是多方面的,而想要破除安全困局,則需要以完善法律法規、相關配套設施為破題根本,以加強管理、提升民眾安全意識、社會意識為解題要領。通過融合多方的力量,建立協同治理體制機制,強化各個主體責任,實現電動自行車全過程治理,推動建設協同共治的格局。(中南民族大學文學與新聞傳播學院陳云帆、田笑、李嵐林、艾珂旦·烏布力對本文亦有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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